事情起因:2020年7月左右购买一套二手房,二手房位于顶层6楼,购买的时候已经在6楼顶面加盖了一个小半层(听他们说这种加建应该在九几年就存在的),里面主要有厨房,饭厅,杂物房,小洗手间一个。我们大概9月份中旬开始进行装修,装修的过程中把房子的天花板拆除后发现楼顶严重漏水,原有那些泥沙层全部脱落,所以经过相关装修人员建议进行楼面翻新,并做好防水层,于是我们开始进行楼顶防水翻新,于2020年10月20日城管突然上门说不能翻新并且认定楼顶半层属于违建,离开后给我们下达了一个询问函。我收到询问函后于第二天工作日根据城管地址去到了城管执法局,也如实反映了相关情况,询问后他们让我提供原有照片,我当场拿出照片,他们也进行照片拍照。由于是前台人员进行询问的并相关负责人没有在办公室,然后他们说第二天再过来。我们第二天早上过去,刚好单队(负责这个事情的负责人)于是我又把相关的情况进行说明,并且把相关的照片给他看,也跟他说明,如果这个属于违建,不让我们翻新,那我们就不再翻新了,如果那些雨水经过我那里往下面渗透,这个责任我不负责,如果不给我们按原来的位置翻新,我就再也不搞,我让房子腾空几年。而且每个墙脚都严重漏水,并再次把相关视屏给他看,后来他看了以后就说要不然就搭个八九平方(上面实际应该在十七八方左右),我说只有按照之前的去翻新,后来单队就没有正面回答我,而且说我们内部要开个会议再回复我,然后我就回家等了,等了大概一个月左右还没有回复,我们12月份左右就按照原来位置进行翻新堵漏,直到2月头我们全面装修完毕,在年三十晚搬进去住,而且在后来也没有见城管相关部门上来,我以为他们不会理会了。直到2021年3月10号左右,城管部门进行白莲新村的楼面整治,后来到我这里后又说要拆除我们,因为我们刚装修好一个月左右,楼面属于干净整洁的那种,并不像其他楼顶一样,杂乱。而且我楼面做防水加上翻新各项费用都差不多10万左右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