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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
2004年亲戚向我借钱6.6万元购买珠海二手房,2006年和2007年还了1.1万元,还有5.5万元至今未还。多次崔要此款,居然用冰冷的态度对我说“我不欠你的,你愿意去哪告就去哪告”我可以动员亲属们让他给我写个借条,但问题是:我如果起诉他,借条应该怎样写才能对我有利。
地区:广东-珠海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1-01-09 14:32:24
提问者:ASK1294554744
 
汪险峰
汪险峰律师
广东 珠海
13902876329
您好,如果您无法证明自2007年至今天曾向其追讨欠款,如果起诉是对你不利的。 如你能让其再写借条给你,当然将借款的时间与的离现在越近越好(在两年内)!
回答时间:20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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