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珠海市的网友.有关法律问题要求您解答.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一名珠海市电器有限公司的职工.今年的六月份,因公司饭堂伙食不够卫生特向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可没想到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我的名字泄露给了公司及饭堂承包商(珠海东森餐饮),公司知道后,立该将我调换了部门,变更了岗位.底新由原来的2000元降到了1100元,说是按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来定的.现在我是5天8小时制
,每个月的底新才1100元.公司不想辞退我的原因是怕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给我.由于底薪太低,我想辞职,通过劳动仲裁我能获得赔偿金么.珠海市药监局能承担法律责任吗?
在公司工作两年没给我买社保,公司是否应该给予我一定的补偿金呢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5天8小时制,星期六星期天上班应该是双倍的工资
,可公司从来就没按双倍的工资支付给我.那么我如何证明休息日加班公司没按双倍的工资支付给员工.?
为公司服务两年,公司是否该补偿我两个月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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